12借款月17日,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2013年6月至9月,中國海洋地質科技人員在廣東沿海珠江口盆地東部海域首次發現高純度可燃冰樣品,並通過鑽探獲得可觀的控制儲量。
  這確實是一個好消息,但應該說是“意料之中的好消息”,因為作為一種非常規天然氣資源,可燃冰不像石油等常規化石能源那樣,高度集中於世界上少數地區,而是分佈在世界各地海域(如上圖)。科學家估計海底可燃冰儲量至少夠人類使用1000年,因而被稱為“未設計裝潢來的能源”。如果可燃冰達到實際開采的水平,從“未來的能源”躍升至“現實的能源”,不僅對已經發現可燃冰的國家,而且對潛藏著可燃冰的國家和地區乃至整個世界來說,堪稱一次可與美國“頁岩氣(油)革命”相匹敵的新能源革命。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日、俄、美、加等國就已陸續開始對陸地和海洋的可燃冰進行勘探。2002年加拿大、日本等國曾聯合在加拿大Malik地區對可燃冰進行試開采,2007-2008年,加拿大和日本再度聯手在麥肯齊三角洲多年凍土區對可燃冰進行試驗開采,兩次試開采均取得一定成果。縱觀全球,至少有30多個國家和莊臣地區正在進行可燃冰的研究與調查勘探。2013年3月,日本經濟產業省宣佈成功從近海地層蘊藏的可燃冰中分離出甲烷氣體,從而為2016-2018年實現可燃冰的商業化開采邁出了重要一步。
  可燃冰是由天然氣與水在高壓低溫條件下形成的類冰狀的結晶物質,是清潔、高效的非常規天然氣資源之一,因此,我國鑽探可燃冰取得的進展不僅可望成為我國新的經濟增長點,對我國的能源安全做出新貢獻,而且有利於我國的環境保護。當然,我們不能因為在鑽探可燃冰方面取得進展,而放鬆發展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努力,因為可燃冰雖然在碳排汽車借款放方面明顯優於煤炭和石油,但畢竟仍然是化石能源,其燃燒過程中仍然會有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
  此外,還需看到可燃冰的開發對於我國能源安全具有“兩面性”。如果商業化開采成功,固然有利於增強能源供給和安全,但可燃冰的開采本身又會裝潢帶來一系列的能源生產安全問題,包括可燃冰分解產生的甲烷是一種環境效應比二氧化碳高20多倍的溫室氣體,而且海底可燃冰開采還有可能造成滑坡等地質災害。因此,可燃冰的開采具有正負兩面的影響,其在經濟、能源安全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正影響是主要的,但也需註意防止在可燃冰開發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負面影響。
  有關專家預測,我國可望在2030年實現可燃冰的商業化開采,這是否太晚?為此,我們需要與在可燃冰的研究、調查和勘探等方面比我們先走了約20年的有關國家加強交流與合作,這種交流與合作也有利於避免在可燃冰鑽探、開采、生產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甲烷泄漏、地質災害等)。
  總之,既要看到我國鑽探可燃冰方面取得的成績,也要謙虛地認識到我們在這方面與技術先進國家之間的差距,積極加強與擁有先進技術和豐富勘探經驗的各個國家的合作與交流,早日實現可燃冰安全、高效地為我所用。
  (馮昭奎,中國社科院榮譽學部委員,海外網專欄作者) 
  海外網評論頻道原創,轉載請註明來源海外網(www.haiwainet.cn),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編輯:SN09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a50oayvc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